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战略目标,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市科技·教育·人才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市劳动保障局今年4月份提出实施“深圳市技能振兴行动计划”。
技能振兴行动计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项目多,时间长。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管林根局长任组长,黄造基、刘青、李新玲等副局长为副组长,从局内各处室抽调了25名工作人员,并对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和责任到人,保证事事有落实,件件出成效。
技能振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人才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题突出,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编制一个规划,编制“十一五”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二是修订一个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技能鉴定条例》;三是三项制度创新,制定紧缺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制度、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高技能人才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四是建立四个新体系,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服务新体系,创建诚信体系,建立立体技能竞赛评选表彰体系;五是建设两个“511工程”,一个是新培养技师5000人,新培养高级技师1000人,新树立10名技能标兵,另一个是新建成50家大型企业培训基地,新创建10家品牌培训机构和10家品牌鉴定机构;六是实现五个新目标,拟组建一个新机构(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打造一个新平台(高技能人才训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新基地(民办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培养一批新技师、调整一个新结构(技能等级结构);七是抓好七项基础工作,将今年6月份确定为技能宣传月,开展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定级工作,开展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召开全市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经验交流会,组建职业培训讲师团,举办高技能人才“五小发明”成果展示会,加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重点培养劳动者三种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市劳动保障局职业培训处 罗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