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习惯论”
方克
*摘自“学习导报”
(湖南 )第十期 (十月三日出版 )*
“习惯论”者认为:一切只能按照老习惯办事,按照老皇历办事,我们的祖
宗是怎样办的,我们就应该怎样办,我们的祖宗没有办过的,我们就不应该办。
他们说,我这里从来就用肩膀挑东西、老犁耕田、扮桶打稻,今天也不能改用车
子、新式步犁和打稻机;他们说,我这里妇女从来不下田,只在家里作饭、洗衣
、带小孩,今天就不必搞公共食堂、托儿所;他们说,农民劳动几千年来都是稀
稀拉拉,散散漫漫惯了的,今天就不能搞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总之,照着“习惯论”者的意见作去,我们的社会就永远只能停留在老牛拉木
犁的、散漫落后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我们的人民就永远只能过着贫困愚昧的
、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的生活。
什么是习惯?习惯是怎样产生的呢?习惯就是人们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
方式、一定的社会制度下长期形成的一种惯性,一种“自然的”、盲目的力量,
所谓“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习惯一经形成,如果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变
化加以改革,甚至加以抛弃,那就会成为束缚人们思想、妨碍社会进步的力量。
所以列宁说:“千百万人底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
(“共产主义运动中的‘
左派’幼稚病” )。
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广大农民在分散的、零碎的土地上用极端落后
的工具进行生产,过着小私有的、贫困而愚昧的生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许多
非常落后的习惯;而地主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和剥削,又极力在农民中散布
落后的影响,企图加深农民的那些落后的习惯。直到现在,一些旧社会里遗留下
来的坏习惯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发生作用,在大跃进当中拖住我们的后腿。
但是习惯是可变的,习惯势力是完全可以克服的。我们知道,任何事物,只
要有始,就必有终,它总有一个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习惯”当然也不例
外。旧习惯的产生,是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在封建、半封建制度下受着反动统治阶
级在物质生活上的压榨和精神生活上的愚弄的结果。我国人民今天已经生活在崭
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许多旧习惯,都丧失了自己存在的基础
,它们的脚底已经被抽空了。因此,虽然旧习惯还是相当顽强的,但是终归要被
消灭的。我们的任务就是促进它们的消灭。只要我们充分相信广大群众的革命积
极性和创造性,并善于运用这种革命精神去破除一切阻碍我们前进的旧习惯、旧
风气,那么,任何旧习惯、旧风气,都是可以彻底破除的。假如我们借口习惯,
怯于改革,那就是灭新事物的威风,长旧习惯的志气,那就是我们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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