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
许新
一
为什么要学习政治经济学?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举出很多的理由,认识经济
规律的客观性质,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经济规律是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前提的,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发
展的客观过程。在私有制制度之下,特别是在资产阶级制度之下,经济规律对于人
们发生着强制作用。以商品生产来说吧,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
产是由分散的、单独的私人生产者进行的,他们彼此竞争,总想排斥别人、保持并
扩大自己在市场上的阵地。但是,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谁也不知道人们对他所生
产的商品的需求怎样,他能否在市场上卖掉这些商品,他所消耗的劳动能否得到补
偿。只有到了市场以后,情况才能弄明白。在市场上,价值规律通过供求关系表现
为不断波动的价格,使生产者知道:那些产品生产的太多,那些产品生产得太少。
价格环绕价值的这种自发性的波动,迫使商品生产者缩减或扩大某种商品的生产,
迫使他们退出那些商品价格低于价值的部门,而涌向当时可以获利较多的部门。由
此可见: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是被市场所控制的。价值规
律在对人们起着强制作用,在自发地起着调节商品经济各部门间社会劳动和生产资
料的分配的作用。恩格斯说道:“商品生产,和任何其他生产形式一样,有它自己
特殊的、它所固有的不能与它分离的规律,这些规律,不管无政府状态如何,还是
在无政府状态之中并通过无政府状态来显示自己的作用。这些规律表现于社会联系
的唯一保留下来的形式之中(即交换之中),并且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对个别的
生产者发生作用。所以,在开始的时候,这些生产者自己甚至并不知道这些规律,
只有经过长期的经验,才逐渐地发现它们;因之,这些规律是越过生产者并且违反
生产者的意志而确立的,成为他们生产形式的、盲目地起作用的自然规律。“生产
品统治着生产者。”①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商品生产的规律,就更突出地、
有力地发生作用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是扩大的商品再生产,而这种生产是以资本家
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以资本家剥削工人群众的剩余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的社会性
和生产成果的资本主义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阶级对
抗的增长,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无政府状态的加剧。“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推
动力,把大工业所使用的机器的无止境地改善的可能性,变成为每一个工业资本家
的必须遵守的规律,这个规律,使他在遭受毁灭的威胁之下,逼得不断地改进自己
的机器。”①而机器的改进,就会使社会上一定数量的人被抛到十字街头,成为“
产业后备军”,造成相对的人口过剩;就会使劳动人民的消费降低到最低水平,使
资本主义市场的扩展赶不上它的生产上的扩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日益大规
模地获取利润,同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扩大的商品再生产的矛盾,就周期地变
为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了。危机象一阵大风暴,猛烈地破坏了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
和流通,这不但使大量的工人失了业,而且使许多大资本家和更多的小资本家破了
产。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占有者都“丧失了控制自己
本身的社会关系的权力”。劳动者固然被生产资料所支配;就是占有了生产资料并
剥削生产者的资本家,也无法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人们解脱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压
迫而获得了自由,获得了支配自己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品的权力,成为社会生活的“
主人”,社会的生产也就排除了无政府状态的统治,而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统一计划
之下进行。这样,过去那种“生产资料支配着生产者”的局面,就宣告结束了。恩
格斯说道:“当社会掌握全部生产资料,使之可以根据社会的计划来运用它们的时
候,社会就会消灭了直到现在居支配地位的生产资料对于人的奴役。”②在这种情
况之下,原来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上产生的客观规律,如剩余价值规律、竞争和
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平均利润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积累的规律等等,都因为失去
存在的条件而退出历史舞台,失掉了效力。
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经济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
胜利,个体经济已经实现了合作化,而资本主义企业,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定息的
形式下,基本上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这样,在全国范围来说,我们就在
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化。在这种情况之下,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
,就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其巨大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成为生产资料和生产品的主人。但是,这种情况并不
否定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不能认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可以不顾客
观的经济规律而随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行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规律是以社会
主义的生产关系作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
下生产的目的及其实现的手段,这就产生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同时,由于
生产资料的公有化,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也成为必要,因为
如果没有一个使全社会行动统一、保证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各部门和各个企业的
必要比例的总计划,公有化的社会主义大生产更不能进行;这样,国民经济有计划
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也就产生了。其他的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也都以社会主义生产
关系和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所达到的水平作为条件的。由于经济条件不同,由于生
产关系不同,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同私有制社会的经济规律,同资本主义社会
的经济规律,在实质上是不相同的。但是,无论私有制社会的经济规律,或者社会
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着的,都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生活
过程的客观必然性。斯大林说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治经济学的法则是反映
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生活过程的规律性的客观法则。”①因此,我们不能
忽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的客观必然性,而孤立地强调人们的自由意志。
二
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经济规律是客观地存在着的。现在把价值规律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作为例子,来证明这个论断。
(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必然存在着商品和商品生产,也就必然存在着价值
规律。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在集体所有制各个单位彼此之间,存在一
种互助协作的经济联系。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需要从集体所有制(农业生产合作
社或现阶段的人民公社)取得粮食和经济作物等等;而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
社或人民公社;需要从国营企业取得农业机械、肥料、燃料和日用工业品等等。要
实现这种经济联系,在现阶段,只能通过商品交换的关系来进行,而不能由国家直
接调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品,是属于它自
己所有的,国家如果现在对人民公社或合作社的产品,就采取无偿地直接调拨的方
式,在实质上,就等于否定了人民公社或合作社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在人民公
社内部,各个核算单位之间,也同样不能无偿地直接调拨。
在实现商品关系的时候,需要贯彻等价交换的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
交换双方应得的利益,才能有效地鼓励集体所有制的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经验
证明:正确的价格政策,是农业方面实现生产计划和完成收购任务的保证之一。解
放以来,特别是在农业合作化以来,国家对于推动农民扩大种植棉花、油料和其他
经济作物和完成收购计划,有了很大的成绩,其中的经验之一,就是利用价值规律
,使农民感觉到增产这些东西,对自己有利。反之,如果国家在规定农产品收购价
格的时候,违反了等价交换的原则,那就会或者使国家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或者
使生产合作社或人民公社的收入减少,使合作社或人民公社的积累和社员的个人收
入受到影响,这样也就会妨碍社员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在集体所有制的各个单位之
间,如果不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就会使发生经济联系的双方中,一方吃亏,一方
占便宜,这样,就会妨碍彼此间的互助协作。由此可见,等价交换是商品关系的客
观必然性。要在全民所有制同集体所有制之间,在集体所有制各单位之间通过商品
关系实现经济上的互助协作,就必须充分考虑价值规律的要求,严格遵守等价交换
的原则。
在全民所有制内部,除了消费品生产是商品生产以外,国营企业之间的产品交
换,也是通过商品形式来进行的。价值规律在这些领域内,也发生它应有的作用。
(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竞争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
,使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组成为相互协调的统一体,这样,就使整个社会有可能按
照预定的统一计划进行生产;而只有按照统一计划,保证社会劳动和生产资料在国
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得到合理而节约的使用,社会主义的大生产才有可能顺利地、高
速度地发展。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就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这种
客观要求作为根据的。斯大林说道:“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法则,是作为资本主
义制度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法则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它是当竞争和生产无政
府状态的法则失去效力以后,在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之所以发生了
作用,是因为只有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经济法则的基础上,社会主义的国民经
济才能进行。”①国家的经济计划必须以这个经济规律作为依据,必须反映这个经
济规律的要求,才能正确地领导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
律,要求一切经济部门的发展要服从国家的统一计划的领导,遵守国民经济各部门
和各种成分之间客观存在的比例关系。不论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品的生产之间
、在工业和农业之间、在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在工业的各个部门之间、在农业的
各个部门之间,等等,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分配上,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关系进
行安排。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主次和轻重,以便使
国民经济的发展符合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如果不分主次,不分重点非重
点,而要求各部门平均发展,或者只抓住重点,而丢掉了一般,都是不符合于国民
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
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是彼此联系的,是必须相互协调的。作为主要部门、主要
行业的生产,如果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配上,占得太多,就会影响其他有关部
门的生产;而这些有关部门的生产,如果减少得太多了,也就会反过来影响主要部
门、主要行业的生产,使主要部门、主要行业的生产,受到牵制而不能前进了。以
钢铁为例吧,这个行业的生产是直接间接地需要煤炭、机器制造、电力、森林采伐
、基本化学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支援的。增产一吨钢和铁,就得相应地增加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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