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市管企业及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形成我市干部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格局和个性化、差别化特色,根据《关于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2005年继续举办干部自选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年度任务
干部自选培训的对象是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职员、国有企业员工以及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1/5以上的干部参加本年度5天以上的干部自选培训。
二、培训时间与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实行累加计算,每天为8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培训时间的计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并按年度逐年累计。根据干部自选培训课程设置的要求,外语类培训为业余时间学习,其它培训为脱产学习。
各自选培训机构从3月起陆续开学,课程安排见附件5,也可通过深圳市干部网上学院(网址:www.szotc.gov.cn,www.szii.gov.cn或干部网上学院)进行查阅或直接向各培训机构咨询。
三、参训程序
(一)自主申请。干部根据个人2004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分管领导干部在本年度能力训练与提高方面提出的针对性建议,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填写《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申请表》(见附件2),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批。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干部的年度考核情况、岗位需要和干部需求,研究审批干部的个人申请。
(三)报名培训。干部报名,请直接与各培训机构联系,并按不同培训机构分类填写《2005年度干部自选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报名工作主要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也可以由干部个人根据单位批准的课程联系报名参训。参训前,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学员必须向培训机构申请延期或调整所选的课程,申请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印章。
(四)培训考核。培训机构按要求对干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深圳市干部教育培训手册、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填写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简称《登记表》,见附件4)。《登记表》由干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核。
(五)学籍存档。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登记表》后,按《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以及有关要求,将相关材料整理后送档案管理部门,存入干部档案第四类,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培训学费
干部自选培训的培训学费在干部所在单位的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干部报名时须先交纳全额学费,并按规定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凭交款收据、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和干部教育培训证书或公务员培训证书向单位申请报销。参加外语类自选培训的,经考试合格后,报销全部学费的80%;参加其它自选培训的,学时数在每年5天(含5天)以内的,报销全部学费,超出部分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五、工作安排
(一)3月,发布干部自选培训通知,各培训机构开始接受报名(报名的办法见“参训程序”部分)。
(二)3月至12月,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7月至8月,对上半年培训工作进行小结,对下半年培训工作做出调整和安排。
(四)10月至12月,对全市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对各区、各单位开展培训的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
六、培训机构
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02号;电话:25169171、25169561;传真:25169577。
2、深圳大学。深圳大学本部地址:南山区政府大楼对面;成人教育学院地址:解放路4008号;电话:82113210、82113212、82113063,82113060、82113163,晚上、周末82113212、82113210;传真:82113061、82113163。
3、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地址: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电话:83220053、83233668-3801、英语类83233668-3315、计算机类33347100,传真:83211200。
4、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地址: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电话: 82472663、82472871、82472861(英语)、82472860(英语),晚上、周末82472891;传真:25949089。
5、深圳新闻培训交流中心。地址: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后楼7楼;电话:83517938、83518674、26106612;传真:83906475。深圳商报培训学院。地址:福田区商报路深圳商报大厦三楼;电话:83917466、83920499、83905743、83929777;传真:83905743。
6、国家经济信息系统深圳培训中心。地址:福田区同心路1号B座一楼;电话:82104087、82104969、82098047;传真:82101148。
七、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好干部自选培训工作,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并将干部自选培训的参训率作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来抓,保证完成不少于本单位干部总数1/5的年度自选培训任务,并分别于7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将有关培训情况填报组织部和人事局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见附件5)。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提出的培训指标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市国资委、市贸易工业局要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权限,积极配合,认真负责地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自选培训工作。各培训机构要配强师资,加强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参训干部要珍惜机会,通过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喻强;电话:82103604、82103613。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联系人:吴映霞;电话:8210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