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深圳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实现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批国际性人才,根据《2001-2005年度深圳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圳市高级人才培养工程纲要》的要求和2005年全市组工会议部署,决定2005年继续选派我市干部赴香港进行专题进修。现将公开选拔第十批赴香港进修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修目的
通过进修,了解和掌握先进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具有战略思维、熟悉国际惯例、善管理、会操作的高素质干部,为我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提供人才保障。并结合进修,比较研究我市城市管理、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我市各行业工作的建议和专题研究报告,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1.选拔范围
已结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区、市属各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
下列4 类人员不得申报:(1)属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2)受党纪警告以上处分未满三年,或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3)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4)近3年来年度考核有过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人员。
2.选拔条件
申请赴香港进修人员须具备以下政治业务条件和基本资格条件:
政治业务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政治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开拓创新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培养潜质。(3)具有较强的治学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所申报研究专题应当符合我市实际,有在新加坡、香港调研必要,与申报人员本职工作、从事专业紧密相关。
基本资格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2)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3)身体健康,能适应艰苦的境外学习、调研工作。
三、选拔数量及程序
计划选拔30名干部赴香港进修。选拔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选派人选。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通知。市委组织部发布选拔人数、申报资格、选拔条件、选拔程序、进修安排、经费等事项的通知。
2.接受报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由符合基本条件的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党委(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申请人情况研究后予以推荐。报名须填写《深圳市第十批赴港进修人员报名表》、《深圳市第十批赴港进修人员推荐表》、《境外专题研究计划书》(附后)等,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任职资料等复印件(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研究专题计划书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报名表》、《推荐表》、《专题研究计划书》和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式2份于2005年7月15日前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政府二办主楼334室,联系人:熊帅,联系电话:82104334;82100609)。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属于选拔范围并符合选拔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阶段的选拔。
4.专题研究计划书评审。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入围人选提交的境外专题研究计划书进行综合评审,按成绩排序,以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5.统一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对入围人选发放面试通知,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了解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治学能力和调研能力。面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以1:1.2的比例确定候派人选。
6.确定名单。市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审查、研究专题计划书评审、面试等情况,对候派人选予以综合评定,确定选派名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由市委组织部发出进修通知。
四、进修时间和任务安排
本期赴港进修拟采取“北大—新加坡—香港”三站联程的培训模式,分北京大学集中学习、新加坡学习调研、香港学习调研共三个阶段进行,进修时间共约6个月。
1. 北京大学集中学习阶段(含市内预培训,2005年8月8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通过理论学习,系统掌握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知识,提高进修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公共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进修人员的学习、综合调研和决策能力;帮助进修人员加深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增强对中外政府行政体系运作特点的认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政绩观等。做好在新加坡、香港进行专题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
2.新加坡学习调研阶段(2005年10月9日—10月30日):主要任务是通过授课、案例分析、座谈、调研等方式,学习和借鉴新加坡政府在政府理念、法律行政体制、经济管理、城市基础建设和规划、土地开发和利用、环境规划和保护、交通规划和运营、公用事业运营和服务、政府信息管理、危机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调研专题,在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3.香港实地学习调研阶段(2005年10月31日—2006年1月28日):主要任务是为了解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加深对香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认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和调研专题,深入香港各政府部门、公营机构以及企业进行见习、调研和访问,了解和学习相关运作程序、管理方法和成功经验等,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等。
五、组织管理
1.进修期间,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办理相关证件、统一安排学习和住宿,统一按标准发放助学费、班级活动费等。
2.进修实行全脱产。进修期间不得无故缺勤、缺课,请假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香港学习调研期间,原则上两周回深圳一次。
3.进修结束后一个月内,赴香港进修人员须按专题研究计划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一式10份,含电脑软盘)
和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进修总结;向本单位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建议,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4.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赴香港进修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对专题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定和评审结果归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参考依据。
5. 赴香港进修人员成立班委和临时党支部,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
6.赴香港进修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自觉完成各项进修任务。对有违纪表现的,市委组织部视情况予以处理。
六、经费
赴香港进修经费预算人均15万元人民币。费用采取分级分类负担的办法,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参加进修人员的费用由市涉外培训专项经费承担,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进修人员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各区参加进修人员的费用由各区财政承担。
七、要求
1.选派干部赴香港进修的目的在于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改进我市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动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认真做好推荐进修干部和协助组织开展进修等工作,要把选派干部赴香港进修和改进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本单位的现代化管理水平。要为本单位参加进修的干部,积极创造学习和调研条件,加强对进修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加强对进修人员的跟踪、管理和使用。
2.赴香港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原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不变,有关职务待遇问题参照深组通[2001]69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说明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可登陆网站www.zzb.sz.gov.cn或网址www.szii.gov.cn“干部网上学院”查询相关信息,下载报名表、推荐表和专题研究计划书。报名表和专题研究计划书,须用小四号仿宋体统一打印填写。
附:
1.深圳市第十批赴香港进修人员报名表
2.深圳市第十批赴香港进修人员推荐表
3.境外专题研究计划书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0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