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市管企业和市属企业:
现将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粤组通字[2004]80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和统计既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请各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根据统一的清样标准,自行联系印制《登记卡》和《记录册》,保证人手一卡、一册,并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建卡、登记和管理工作。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合理安排
市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市级干部的《登记卡》、《记录册》等工作。各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区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和统计工作的组织落实、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检查督促及统一征订、发放《登记卡》、《记录册》等工作,按时汇总和上报《统计系统》。市直各单位的干部(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内相关人员《登记卡》、《记录册》的建卡、登记、发放和管理工作,按时汇总和上报《统计系统》。同时,各区、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控制《登记卡》和《记录册》的印制数量,以免造成浪费,相关的印制费用在各区、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三、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各区、各单位对《登记卡》、《记录册》要严格管理,杜绝乱发证、乱收费、虚假登记和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登记和统计工作,请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的规定进行。《记录册》统一请各区、各单位直接与省委组织部指定的厂家征订。建卡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并正式实施登记,市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抽查。请各单位于3月30日(星期三)前将《统计系统》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汇总整理后上报省委组织部。(《统计系统》共有《广东省县处级以上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一)、《广东省县处级以上干部培训情况采集表》(表二)、《广东省科级以下干部培训情况统计表》(表三)等三份表格,请勿漏项)。《统计系统》软件及使用说明在深圳组工信息网WWW.OPIC.SZ.GOV.CN上人才工作处条目内下载或直接到上步路市府二办深圳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334房领取。
各区、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和经验做法,请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反馈。
联系人:喻强、刘莉,联系电话:82103604、82103395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0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