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直各局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市党政机关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今年我市机关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抓好深圳市领导办公决策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公务员之窗”的培训、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为落实好这项任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开展我市“公务员之窗”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内容
“公务员之窗”(内网网址:http://172.17.6.3)是面向全市公务员服务的党政机关内网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是全市公务员了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日常动态,了解各区、各部门工作动态和业务工作情况,共享机关内部数据库资源,开展跨部门网上办事和公务员之间的交流,以及活跃机关业余文化生活的平台。每个公务员都必须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
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使每个公务员掌握“公务员之窗”的主要内容、特点以及基本操作方法,推动各单位内网网站建设。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之窗”内容和特点介绍;登录方法、共享数据库和个人工资库的使用、视频点播的使用、政务信息的检索、内网电子邮箱的使用,以及如何通过“公务员之窗”进行网上办事、征询意见和信息交流。
二、培训对象
我市各区、市直机关公务员及有关单位人员,共81个单位,见附件1。各区具体培训对象由各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市直机关垂直管理的分局、所(站)等基层单位公务员是否纳入本次培训,由市级机关确定;市公安局的培训人员范围可自行确定。
三、培训安排
培训分三步进行:
(一)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各单位派1名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和1名网络教学师资人员(各区和市直大单位可派多名)参加统一举办的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05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地点为上步路原人大办公楼一楼礼堂,报名表见附件2。各单位须依时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于8月3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82103081。
(二)全员培训。各单位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员之窗”全员培训的组织工作,已受训的人员承担本单位的授课任务。各单位须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并按照附件3的内容,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现场签到。所有单位的培训须在9月份完成,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登录“公务员之窗”内网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操作方法另行通知。题库建设由市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评卷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进行,必要时由市信息网络中心协助。考试成绩将在“公务员之窗”上发布。暂不具备全员上内网条件的单位,考试时间可适当延期,但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在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我市党政机关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任务,选派能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严格集中培训的考勤和考试管理,保证培训效果,做到全员参训参考。
(二)暂不具备全员上内网条件的单位或内网不健全单位,也须进行全员培训,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三)各单位须于2005年10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培训考勤表原件(附件3)、考试成绩汇总表和本单位培训情况书面总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送市、区委组织部和市、区人事局备案。各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于10月31日前将本区培训情况总结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汇总。逾期未完成培训考试任务或未报送材料的单位,将在“公务员之窗”上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
本通知涉及的相关问题,可向下列单位咨询:
市委机关办公自动化办公室,联系电话:82103265,地址:上步路原人大办公楼205 室。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82106085,地址:原市府二办主楼334室。
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联系电话82108449,地址:市民中心C座3010室。
附:
1、深圳市“公务员之窗”培训单位名册
2、深圳市“公务员之窗”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报名表
3、深圳市“公务员之窗”培训考勤表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事局
200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