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组通〔2003〕30号
现将《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施行。
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适应我国加入WTO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提出新要求的新形势,按照《2001—2005年深圳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深圳市高级人才培养工程纲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关于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制定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大教育、大培训”的新要求,加大出国出境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继续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出国出境作长、中期进修,短期培训,专题调研,进一步规范出国出境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运用,努力为我市实现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的外向型人才,推动我市高级人才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培训项目
(一)出国长期进修。计划选派35名干部出国专题进修,选拔工作于2003年2—4月进行,采取公开选拔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择优挑选,4月底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7月组织国内强化培训,出国进修人员于8月后陆续派遣,进修时间为1年,完成5万字左右的专题研究报告。
(二)香港中期进修。计划选派25名干部赴港专题进修。选拔工作于2003年2—4月进行,采取公开选拔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择优挑选,4月底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7月组织到北京大学培训行政管理课程,赴港进修人员于8月初赴港调研,11月初返深,完成3万字左右的专题研究报告。
(三)短期专题培训。计划全年组织13期,每期约25人,共300人,比2002年增加260人。组织各系统的优秀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分别是:金融财贸专题培训班1期、企业管理培训班1期、宣传文化系统培训班3期、检察院系统培训班1期、WTO专题培训班2期、公共行政管理培训班1期、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班2期、继续教育模式创新培训班1期、法律法规培训班1期。拟分别赴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知名院校培训,时间约30天
(四)短期专题调研。计划组织15期,每期约20人,共培训300人,比2002年增加90人,对象为机关优秀干部,拟分别赴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等作专题调研,时间为7—10天。
三、经费来源
出国出境培训的费用可采取多种渠道筹措,要利用国家资助、财政拨款、单位投入、国外基金等渠道,拓宽经费来源,保证出国出境培训所需经费。要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费用标准,厉行节约,切实控制培训成本。
出国赴港进修的费用采取分类分级负担的办法,市直属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进修人员费用由市涉外培训专项经费解决,区级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进修人员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其他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解决。
其它班(期)次的培训经费以自筹为主解决。
四、组织分工
(一)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干部出国境培训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领导及市组织、宣传、人事、外事、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市组织、宣传、人事、外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干部出国出境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必须根据干部归口管理的原则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计划,由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年干部出国出境培训计划,对全市每年组织干部出国出境培训人数实行总量控制。
(二)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提出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总体计划,报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出国、赴港进修班的组织管理;会同人事、宣传等系统组织专题培训班管理;制定和出台出国出境进修人员选拔、强化培训、境外进修、研究成果、经费使用、学员动态跟踪等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团考察境外培训机构;申请市涉外培训专项经费;跟踪进修学员考核、培养情况;促进涉外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等;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文化口专业人才培训班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媒体宣传推广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工作。
(四)市人事局负责短期专题调研班组织管理工作;市引智办(市外国专家局)负责我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总体计划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外专局)审批、审核或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提高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效果。
(五)市外事办负责干部出国出境培训的证件审批和签证,负责安排落实出国学员的进修院校和实习机构,负责办理赴港进修学员的报批,负责开辟境外培训渠道,加强与境外接待机构的联络。
(六)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总体计划,负责审核、划拨出国出境培训专项经费,负责按外汇使用计划预留、审批出国出境培训用汇,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套措施
(一)积极开辟建立高质量的境外培训进修渠道,探索国际合作交流和联合办学的新办法。利用友好城市的渠道建立3—4个实习基地,集中安排学员实习,深入了解和掌握发达国家城市和地区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要积极引进国外智力,采取请进来的办法,与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办班,建立企业管理人才“生产线”,实施经理职业化培养工程。
(二)进一步促进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要认真组织出国赴港进修人员成果汇报会,组织专家评审进修人员专题研究报告,评审合格的发给《进修证书》。指导、督促学员做好在本单位的报告会,推动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改革。加强宣传我市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的推广,利用电视媒体制作播放反映学员的研究成果电视专题片,拟分城市建设篇、法制篇、城市管理篇、政府管理篇等,编制《深圳市出国出境培训》宣传小册子,成立市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编辑委员会,负责培训成果的编辑、出版、发放及收集培训工作动态信息(含调研)等工作。编辑《改进工作建议案》,继续办好《境外考察与建议》、《白皮书》、《深圳走向世界文库》、《深圳走向世界文库集粹》等,使学员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使广大干部能够通过学员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学员跟踪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深圳市出国出境进修人员成果运用及人才使用情况调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出国出境进修情况,提出今后的总体打算和计划,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继续办好干部业余外语培训班,提高干部外语水平。认真执行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学习外语的有关规定,鼓励、支持广大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外语,启动干部职业英语能力提高培训项目,引进美国ETS职业英语考试等适合我市干部实际的英语考试标准,逐步做到英语培训和考试与国际标准接轨。不断拓宽其它语种的培训,实现外语人才的多样化。
六、具体要求
(一)组织出国出境培训必须体现专题设计针对性强、可操作借鉴性强、突出实效性等特点,不能流于考察性质。参训人员必须经过挑选,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培训,培训专题必须由参训单位结合本单位热点、难点问题而定,培训机构必须选择质量好、层次高、要求严的境外院校。为提高研究报告的质量,由各个班次完成5—7个专题研究报告。
(二)各区、各系统单位要围绕本区、本系统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条件组织干部赴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专题培训、调研,将每年培训计划、调研专题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引智办(市外国专家局),以纳入全市出国出境培训计划和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
(三)各单位应当重视对境外培训学习成果的推介和运用,认真研究和借鉴研究报告和工作建议,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不断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改进。对优秀的学员要及时委以重用,对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效果要进行总结评估。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干部出国出境短期培训效果,并将有关情况报市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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